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就初中部音乐室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现场 |
** |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初中部音乐室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 1项 | 初中部 |
*、项目预算:人民币9.9*元,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项目合格投标人:
因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及对音乐教室的特殊要求,该项目对合格投标人要求依次提供资质材料如下:
1、投标人的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设备清单中各项“参数说明”所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
5、提供****年1月以来3个以上智能化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均须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业务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6、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须同时提供认证机构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或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网(****://***.****.***.**/)查询到机构信息的截图。
7、其他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初中部(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号);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装订并密封)。
3、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 ****-********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情况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报价。
(6)有效业绩(提供*个曾经中标供货的项目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在内的证明文件)。
(7)违约责任承诺。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事宜。
*、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评定标方法:资格审核通过后,最低价中标法。
*、中标结果:校园网公示。
*、付款方式: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次性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具体需求内容及清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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