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 ||
品目 |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9:**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报名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仙台大街****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风险控制管理、设计变更签证管理、计量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审计及相关的第*方技术咨询等管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备与项目管理服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或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项或多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中的*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3.4 财务要求:近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年(****年-****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号文件、吉发改审批[****]**号文件、吉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项目管理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沿线立体过街设施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2.2项目规模:
*号线南延东中华路与人民大街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人民大街,与人民大街正交,呈T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全宽5.**,净宽4.**,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梯道净宽为4.**,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梯道净宽为4.**,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梯道净宽为4.**,2、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梯道净宽为4.**,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号线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1.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下穿延安大街、湖西路,与延安大街、湖西路正交,均为地下通道,共设3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全宽5.**,净宽4.**,结构净高4米,1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梯道净宽为3.**,2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梯道净宽为4.**, 3号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梯道净宽为4.**,出入口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红旗街同德路过街天桥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主桥跨越红旗街及同德路,天桥每端各设两座梯道及*座电梯。其中天桥主桥为连续钢箱梁桥,中墩位于红旗街主线与有轨电车间的分隔带上,计算跨径(**.8+**+**.5+**.7) m,主桥共长**.***,即(1+**.8+**+**.5+**.7+1.**) m,全宽2.9~9.**,橫断面布置为0.** (栏杆基础) +2.3~8.** (人行道) +0.** (栏杆基础);梯道共长**.***,西北及东南角梯道全宽3.**,布置为0.**(栏杆基础)+1.***(人行道)+0.**(坡道)+1.***(人行道)+0.**(栏杆基础),东北及西南角梯道全宽2.**,布置为0.**(栏杆基础)+2.**(人行道)+0.**(栏杆基础)。
3.长春大街与大马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长春大街,与长春大街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全宽5.**,净宽4.**,结构净高4米,1、2、4号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梯道净宽为4.**,3号出入口受周边条件限制仅为楼梯出入口,梯宽净宽为2.**。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暗挖法+顶管法施工。
*号线东环城路与南通路交汇人行过街设施工程。
跨东环城路,与东环城路正交,呈工字型布置,为地下过街通道,共设4个出入口,地下主通道长度为***,全宽5.**,净宽4.**,结构净高4米,出入口为标准出入口,设置上行扶梯+楼梯(2.**),梯道净宽为4.**,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街通道采用顶管法施工。
2.3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与环境管理、文明施工管理、风险控制管理、设计变更签证管理、计量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审计及相关的第*方技术咨询等管理服务。
2.4服务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后终止。
2.5项目地点:长春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当具备与项目管理服务相匹配的履约能力或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项或多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造师等中的*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近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提供近年(****年-****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年**月**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时,**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栋***开标*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仙台大街****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楼**-**室
联系人:***
电 话:****-********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谷大街****号吉林省数字文旅产业园*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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